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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学校管理办法

  一、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基础,是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大教育的组成之一。学校要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家长工作,充分发挥对家

  庭教育的指导作用,并争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,家长学校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

二、家长学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。它的任务是普及家庭知识,提高家长对家教重要性的认识,从而提高家教水平,对子女科学实施家教

三、家长学校的教学法和管理工作,要遵循教育规律,处理好学校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,争取家长单位、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和家

长的积极参与

四、家长学校应完善其组织形式。家长学校的校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,教务主任由学校政教主任担任,并视情况配备兼职管理人员。

五、家长学校定期研究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指导家教工作计划,确定入学方式、授课内容、教学方法、考察方法等,并组织实施。同时明

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,便于开展工作。

六、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运用举办讲座、观看影录像、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、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。

七、家长学校的教材(供家长用)统一购置或组织编印,所需工本费由家长承担。

八、原则上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,做到有计划地开展家庭指导活动。

九、注意积累有关文件,各种计划、总结、重大活动记载、学校档案、实物、照片等,并将其分类整理归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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