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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太原市教育局职位说明书--监察室

职位名称:监察室主任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协助纪检书记全面负责监察室纪检工作,并侧重做好以下工作:
1.负责制定本室工作计划,建立各项工作制度。
2.配合上级部门、组织协调基层单位进行纪检、监察和执法监督、检查等工作。
3.负责指导受理对党组织、党员、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、申诉等信访案件的了解、核实、查办等工作。
4.负责基层纪检、监察队伍建设。
5.做好本室的内勤工作和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6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,协助其它职位的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局长和局纪检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依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针对学校工作实际,制定本室工作计划,并负责实施。
2.组织党规、法规条例的学习和培训,加强纪检、监察队伍建设。
3.负责建立完善监督检查、信访、查办、审理等工作制度。
4.负责监察室全面工作的指导、督促、检点,掌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。
5.向市纪委、监委和局党委、教育局请示、报告重要问题,研究处理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。
6.组织对重要案件的核实,负责案件的审理、处理工作,把好量纪定性关。
7.抓好本室文件、档案、微机等规范化管理工作。
工作标准:
1.全面、准确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,完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围绕教育工作的需要,不断加强纪检、监察队伍建设。
3.案审工作要把握政策界限,量纪恰当,定性准确。
4.主持日常工作,明确职责分工,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,提高工作效率,按时保质、保量完成任务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纪检、监察知识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二年以上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同级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太原市教育局职位说明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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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名称:监察室副主任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1.负责纪检、监察案件检查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。
2.负责受理对党组织、党员、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等信访工作及其案件的核实工作。
3.负责纪检、监察案件档案管理工作。
4.负责审签案件统计报表和有关报表统计,负责承办信访案件登记、填卡报送工作。
5.负责草拟案件调查报告、简报、通报、案件分析研究等有关材料。
6.负责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党纪教育。
7.负责开展党风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,撰写调查报告和论文。
8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,协助其它职位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组织召集有关办案人员研究办案措施,严格办案程序,履行办案手续。
2.负责信访接待及案件的调查核实和查办,负责草拟案件报告和案件分析研究等材料。
3.负责制定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和案件档案管理工作。
4.指导案件统计报表的填写和有关报表统计的审签批报。做好信访案件的登记填卡和报送工作。
5.组织进行党风状况、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和典型案件剖析工作,撰写有关调查报告和论文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工作标准:
1.核实、查办案件认真负责,实事求是。
2.报告内容具体、准确,文字精炼,逻辑性强。
3.接待信访热情,善于发现、挖掘案源。
4. 调查研究论证充分,有分析,有建议。
5. 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纪检、监察知识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的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同级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太原市教育局职位说明书
职位名称:监察室主任科员
职位代码:
工作项目:
1.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。
2.草拟审理报告、处分决定、简报、通报等材料。
3.负责承办机关和基层单位的纪检、监察宣传教育。
4.参与党风调研工作。
5.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工作。
6.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,协助其它职位的工作。
工作概述:
本职位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1.负责审理工作,负责草拟审理报告、处分决定和通报、简报等文件、文稿。
2.组织党规、法规条例的学习和培训。
3.参与党风调研工作和案例剖析工作,草拟有关文字材料。
工作标准:
1.审理案件严肃认真,坚持原则,草拟文稿规范、准确。
2.结合形势,搞好宣传教育。
3.调查研究、反映问题真实全面,有分析,有建议。
4.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、标准化。
所需知识和技能:
1.担任本职位须是中共党员,具有教育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。
2.熟悉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纪检、监察业务知识,有一定的查办案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.升任本职位须有担任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。
转任和升迁方向:
1.德才表现优秀,且工作需要可升任上一级职位。
2.根据组织安排可转任同级其它职位。
3.本职位空缺时,可由符合本职位任职条件或资格者升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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