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小学校:
最近几年,市、县、镇三级政府加大了对本县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投资力度,使学校教学专用室的建设及设备、设施的配置基本达到了市颁标准,为我县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硬件保证。为了有效使用教学专用室,充分发挥教学专用室在促进教育现代化中的作用,经研究决定,对本县中小学校教学专用室的使用、管理、效益情况进行专项督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导内容
本县中小学校教学专用室的使用、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。
根据本县对中小学校专用室的配置情况,小学专用室有:自然常识教室、劳技教室、音乐教室、美术教室、唱游教室、图书阅览室、电脑教室、多媒体教室、体育活动室等。中学专用室有: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实验室、音乐教室、美术教室、劳技教室、科技活动室、图书阅览室、电脑教室、电子阅览室、多媒体教室及体育活动室等。本次专项督导主要围绕以下四方面内容进行:
1、组织领导:从校级领导层——学校中层机构(教务处、总务处、教研组)——具体管理人员形成一套专用室的使用和管理的运作系统的情况;学校是否有进一步完善专用室设备、设施装备和提高使用效益的计划和措施的情况;学校在专用室的使用、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情况;学校加强专用室管理员队伍建设情况等。
2、管理机制:专用室使用和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;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;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;监督、检查、考评机制的运行情况等。
3、使用效益:根据学科教学要求,开足开齐实验、实践课的情况;利用专用教室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的情况;专用室向社区开放的情况;通过专用室的使用,在提高教育质量及学生素质方面的实例情况;在音、体、美、劳、科技、信息技术等方面参加市、县级竞赛的获奖情况等。
4、意见建议:对进一步加强教学专用室的使用、管理及提高教学专用室的使用效益,提出本校的设想以及对上级主管部门的建议意见。
二、督导方式及日程安排
1、学校自查:由学校领导牵头,组织有关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。并请各校在11月20日前,将自查的书面报告(包括下发的“调查表”)交县教育督导室。
2、组织抽查:督导室会同教育局计财科、基教科、县教研室等部门组成督导组,于11月下旬—12月间对中小学校进行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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