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年开学伊始,太原市教育局就治理教育乱收费挥出重拳。3月2日,该局与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学校(单位)签订了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,要求今年公办高中招生时,必须遵守“限分数、限人数、限钱数”的三限政策,公办高中严禁开办“校中校”、“校中班”。
不仅如此,今年,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中专等学校,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、教育部和省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,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设立新的收费项目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,要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开支,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、津贴、福利、基建等开支;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杂费等收入统筹用于办学支出;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。从今年起,太原市将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,实行免杂费的农村县(市、区),除按原“一费制”相关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、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,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;小学、初中学生必须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,不准招收“择校生”或变相择校生,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当地子女入学享受同等待遇;小学、初中学生所用教材,必须按照指定的种类和书目使用,教辅材料、报刊杂志等,严禁统一征订、统一购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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