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改委曝光太原五中乱收费后,太原市紧急展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情况和办学行为大检查。并以地方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公示于众。
太原明确提出,各级学校必须严格按“一费制”规定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进行收费,严禁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自立项目、超标准、超范围收费。凡“一费制”规定以外的收费,均属乱收费。
以“建校费”、“教育基金”等名义强迫学生交费者,未经省物价、财政、教育部门批准,与社会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活动收费,强迫农村学校学生购置校服,以及其他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,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,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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